議員要求定性反修例事件為「黑暴」 鄭若驊:如何稱呼不影響法律決定

政治

發布時間: 2021/04/1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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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陳國峰攝)

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有議員要求將2019年反修例事件定性,認為政府官員不應再稱之為「社會事件」。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認為要獨立審視每個事件,強調如何稱呼都不會影響任何法律決定。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要求律政司司長定性2019年反修例事件是「社會事件」還是「黑暴」,甚至是「革命」,他舉例指,國家不會接受稱新冠肺炎為「武漢肺炎」,而是「新冠肺炎」。鄭若驊回應指,反修例案件中涉及街頭暴力、暴動、未經批准集結和其他不同暴力,「有些合法及和平的討論和示威也不出奇。」認為要獨立審視每單事件,又強調如何稱呼都不會影響任何法律決定。她又稱,自己作為律政司司長,要先處理好法律,維護好法治,政治立場亦十分清楚,她邀請何君堯去聽她在其他場合的演講,看看她如何形容2019年事件。

另外,鄭若驊表示,由去年至今,經上訴法庭聆訊並作出判決,涉及公共秩序罪行覆核刑罰申請的17宗案件,全部均覆核成功。有議員指,反修例事件中逾萬人被捕,但只有2500多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有延誤情況。鄭若驊表示,在疫情期間,刑事檢控科的特別職務科已經加快完成大量案件的法律指引及檢控決定,又指若涉及處理社會事件的案件,一致性相當重要,形容檢控程序受多個因素影響,包括調查搜證,不能一概而論。

對於有檢控方最近被法官批評準備不足等,鄭若驊強調,每次案件完成審訊,律政司都會跟進,如值得改善時會改善,如有不公平之處,亦會向法庭反映。鄭若驊又強調,絕對沒有政治檢控,認為大眾不應以判罪率作任何揣測。

有關以警司警誡18 歲以下的被捕者程序。鄭若驊稱,通常警方在調查或接觸涉嫌犯罪人時,應要知道,更重要的是涉嫌犯罪者的代表律師,有專業責任要讓對方知道相關權利和機會;至於警方決定是否作出警司警戒,通常會考慮涉嫌犯罪人的年齡、案件嚴重性、是否自願認罪等。當案件遞交至律政司時,律政司會根據法律,考慮相關證據、有無合理定罪機會、是否符合公眾利益等因素而決定是否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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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曉君